第一百一十四章 知天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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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与他日久相处后已然习惯? 我不能对他有感觉,亦不能同时喜欢两个人。 我道:“你不喜欢我,成婚也只是意外,来日可以好聚好散。” 向翎神情不解:“娶一个不喜欢的人?这就是你眼中的我?”他点向我的腕子,语气嘲弄,“早就告诉你过了。” 我低头看向红玛瑙玉镯,不由得一怔,正要再辩,却见向翎转身离去的背影。他头也不回地说:“你眼中的我只是我,我眼中的你与他人都不同,这就够了。” 在他眼中我是特殊的,与他人都不同吗? 九重天的高位权重者皆是话留三分,点到即止,我得不出答案,只能坐在桌前看着凤殿外奇金彩霞与卷云一色。正垂手时,指尖却浸了墨砚,刚好擦过向翎批好的奏章。 我手忙脚乱地施决清理,灵力盖过,覆盖朱色的黑墨顿时全无。刚放好毛笔,手却一顿,看到了一行小字。那字如向翎本人飞扬任性,却亦生得好看,如女子楷书般秀气。 上面写着,与天庭同手,共敌龙族——短短九字,如一锤定音,为龙、凤二族的平静画上句号。 轰声响彻大脑,我嘴唇发抖,几乎要拿不住宣纸。天庭是九重天之上、仙界最顶处的殿所。那里灵气不如此处浓郁,但胜在位高且新,在近几十年内被飞升人族占领了。但神兽孤傲,汇天地灵气而生,向来看不起依靠数百年修道飞升的人族,为何向翎会想让凤族与其联手? 脑中杂乱,我刚想再看些内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