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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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是错觉罢了,逃亡途中甚至没怎么感受到痛觉,下一秒就先后倒地,只看从脖颈后面穿过去一只近二十厘米的小型利箭。 沉阆收起弓弩,刚刚没开枪是因为恰好子弹没了而已,停留在原地他看了一眼光脑,确定自己的积分增加了,这才转身离开去寻找芙罗兰,幸而这段时间没有其他罪犯和凶兽过来。 “哇,鼓掌,没想到李先生这么厉害,单枪匹马就解决了这个大家伙。” 瑾鼓完掌后,又捏着鼻子绕过地上的凶兽血迹,整个人像是嫌弃似的远离这里,站在远处不疼不痒的夸奖对面的人。 相比他身上的干干净净,程厌之本人身上深深浅浅挂着不明液体,黄褐色掺杂着红色的血液,整个人身上还散发着腥臭。 程厌之第一次这么讨厌一个家伙,让人看一眼就欠揍的家伙,太欠揍了……他自己干干净净不出手,还捏着鼻子一脸嫌弃的样子。 之前还有人说他气人,他冤枉,那他们这么想是因为没碰到王瑾这个人!这才是讨人厌的家伙! 1积分,亏惨了,本来他在后面断后,突然看到前面的王瑾返回,说前面有一个凶兽,他赚足了积分,这个就让他了。 虫族